大家好,我是。
从15世纪中后期开始,西欧就进入了一个商业活动的高发期,大量崭新的经济理论诞生,同时又淘汰了大量过时的观念,对中世纪时历史遗留下来的,由宗教和生活结合而产生的传统观念,造成了强烈的冲击。
面对经济危机的态度,便是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问题。
15世纪以前,每到经济低迷时,社会矛盾会变得尖锐,而西欧对此的解决办法是,强调社会团结,把一切竞争和尔虞我诈的行为和个人主义想法当成谴责的对象,并把经济不景气的锅扣在支持这样头上。
犹太人无疑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。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,他们被法律允许从事的行业极为有限,而放贷和银行业是其中获利最丰厚,却也最引人觊觎的一类。
按照基督教律法,基督徒之间禁止借贷,犹太人的放贷生意因此大受欢迎,当贵族和特权阶层也不得不向犹太人求助时,犹太人一方面为自己赢得进入上层社会的机会,另一方面,也触碰到了一个隐形壁垒。
中世纪盛行这样一个传统理论,那便是社会职能论。简单说来,那便是社会如人体,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职能,各个部分都应接受与自己职位相称的财富,不能要求过多。
在这个理论当中,每个社会阶层内的人是平等的,如果某人侵占了其他人的财富,便会导致其他人衣食无着。
但是,不同阶层之间,却必须不平等,否则一个阶层便无法履行其职能或享受其权利,比如农民不能侵犯比他们上等的人,领主也不能掠夺农民,工匠和商人都应当接受能使他们维持其职业的报酬,而不可奢求。
从本质上讲,这是一种基督教与世俗社会结合的社会政策,因为基督教教义中曾有明确要求,各人要安守本分,不做逾越之事。
不得不说,它有压制性,也有保护性,是特殊时期使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,但同时,也压制了社会的进步,使社会的活力基本丧失,而这与经济的繁荣是格格不入的。
尤其是在金融业和贸易开始兴盛后,社会职能论遇到了挑战,因为在它的理论里,这两项经济活动与各司其职没有关系,更多体现的是无穷的欲望,而这恰恰是基督教所竭力想要阻止的。
所以,这就注定二者之间无法相互包容。
随着贸易越来越发达,犹太人从事的借贷业务和银行业的作用越来越大,而新兴的产业严重冲击了传统的中世纪社会结构,使它濒临瓦解。
另外,各阶层之间因为等级差异,导致了鄙视链的广泛存在,而这无疑既不符合基督教的宗旨,也造成了大量矛盾的激化,犹太人作为其中最脆弱的一环,受到冲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。
令人深思的是,西欧初期的金融和贸易市场并不存在竞争,整个社会的运作体系因为还没有把它们纳入管理系统,导致其中的合作和竞争都处于自然发展状态。
也就是说,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对立,完全是因为基督教教会为了维系自身利益和旧有的体制,强制推行的。
从此时起,教会不再是能维系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,而是成了阻碍社会发展的绊脚石,关于这一点,到了16世纪末时,变得尤为明显,这也为后来的现代科学的昌盛,提供了肥沃的土壤。